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和访问研究员接受申请发表时间:2026-02-19 21:58 ![]() 作为亚洲领先的国际高等学府,港大致力于通过在教学、研究及知识交流等方面的卓越和创新,以及通过全球影响力、地区重要性以及与中国其他地区的接触实现对社会进步及领导人培养的贡献,来吸引和培养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者。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成立于1969年,是香港历史最悠久且在国际上闻名的法律学院。学院培育的毕业生,不少是今日法律界中的佼佼者以及香港社会上的领袖。凭借中国境内唯一实行普通法之地区的特色,立足香港“一国两制”的原则,港大法律学院在普通法及比较法的教学与研究,以及中国法治的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一、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Philip K.H. Wong Centre)访问学者项目 ![]() 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接待过众多中国法律领域的专家和学生。我们提供良好的学术氛围,并为从比较法视角开展研究提供独特的机会。请注意,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即中心目前无法为研究员提供任何经济资助。我们欢迎访问学者随时申请。申请人必须在计划访问日期前至少120天提交申请材料以供审核。 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欢迎有意者申请成为中心访问学者。如您有意申请,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研究计划书; 3、至少一封来自学术和/或专业推荐人的推荐信; 4、拟访问的起止时间及访问期限; 5、资金来源; 6、阐述您希望在访问期间达成的目标的说明; 7、阐述您认为本中心为何适合您的研究计划的说明,并请列明您特别希望交流或合作的中心同事/相关领域教师姓名。 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ccl921@hku.hk。
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现邀请申请者以莱斯利·赖特研究员的身份访问该中心。访问期限通常不超过三个月,但中心也会考虑延长访问期限。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大陆、澳门或台湾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学者。访问目的应为: 1、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进行讲座、研讨会或会议报告; 2、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教师开展联合研究;和/或 3、研究课题在香港比在申请人所在机构更容易获得相关资料。 根据该计划,莱斯利·赖特香港-中国法律基金可能会为访问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的莱斯利·赖特研究员提供一些经济资助。由于资金有限,未获得该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可能会被任命为“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 如果您有兴趣成为莱斯利·赖特研究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信息: 1、一份简历; 2、研究计划书; 3、来自学术界和/或专业领域的推荐信; 4、您拟定的入住日期和时长; 5、一份说明您希望在访问期间达成的目标的声明 6、请提交一份声明,说明您为何认为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最适合您拟开展的研究,并列明您可能特别感兴趣的同事/学院专家的姓名,并将此邮件发送至 ccl921@hku.hk。 莱斯利·赖特研究员申请在学年第一学期(9 月至 12 月)访问的申请应在 5 月底之前提交给我们。 莱斯利·赖特研究员申请在学年第二学期(1月至5月)进行访问的申请应在8月底之前提交给我们。 信息来源: HKUCCL 香港大学黄乾亨中国法律研究中心官网 https://www.ccl.law.hku.hk/opportunities-fello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