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学论文似乎没有“文献综述”内容?发表时间:2026-02-04 22:37 高铭暄教授在20世纪60年代末之后的一段时间,被分配到北京医学院(现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医学史教研室,从事医学史研究。 据高铭暄教授回忆,还撰写过几篇医学史的论文,专门研究过鲁迅的中医观。 在北京医学院工作期间,高铭暄教授发现在医学研究中普遍采用综述方法,选摘新近发表的论文,对于及时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也为学生快速地掌握本学科第一手资料提供了训练方法。在综述过程中,首先需要全面掌握本学科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在此基础上再对某个专题问题上的研究现状和观点争议等进行摘要性叙述。在进行综述的时候,对资料的占有和对争议的梳理,都是论文写作不可缺少的基本功。高铭暄教授回到人大法学院任教以后,我们成为第一批硕士生,因而在我们这个年级试用综述方法,效果出乎意外地好。我也正是在综述过程中累积资料,发现论文选题,因而很快进入科研状态,并有论文产出。我们这些综述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得以出版,这就是高铭暄主编、我们四位硕士生参与写作的《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1949—1985)》(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一书。 ![]() 注1:《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1949—1985)》是高铭暄教授与他的四位研究生:赵秉志、陈兴良、周振想、张智辉合作完成的法学著作,1986年首次出版。该书正文共分六个部分:序言部分,勾勒了新中国刑击学研究的进程和概貌,发表了作者对中国刑法学今后如何发展的重要问题的见解,扼要交待了该书写作的有关问题。其余五个部分是该书的主体和核心,在这几部分里,作者在搜集建国以来中国刑法学研究方面正式出版和内部铅印发行的所有理论材料,进行研究整理和概括的基础上,对刑法学研究中的争论问题、重要问题和新问题逐个进行综述。该著作是对已有学术成果的总结,对新中国刑法学理论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注2:在北京医学院工作期间,高铭暄担任教务干事和宣传干事,就是跑跑腿、写写简报、放放电影。做了几年行政工作之后,高铭暄觉得这样的工作实在是很乏味,就向北京医学院革委会一位领导请示:“我原来是搞法学研究的,现在,法学用不上了,能不能让我搞点医学研究?” 经领导同意后,高铭暄开始研读中国医学史教材和法医学著作,并撰写了《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王安石对我国医药事业的贡献》等文章,分别在有关报刊上发表。20多年后,高铭暄在讲课当中提到自己当年这种成就时,仍是自豪不已。 一、关于文献综述 大体而言,文献综述是对某一特定学术领域或研究主题的现有相关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报告等)进行系统性搜集、梳理、归纳、分析和评述的综合性学术写作;其核心目的在于厘清该领域的研究发展脉络与知识谱系,客观呈现重要的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理论流派及争论焦点,进而精准识别当前研究的共识、不足与空白,从而为自己的研究确立坚实的逻辑起点、理论基础与创新空间,是连接前人智慧与个人创新的关键学术桥梁。 在自然科学以及经管学术领域,文献综述几乎是学术论文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便于直观化,我找了一篇顶刊《管理世界》涉及法学的文献综述内容: ![]() ![]() ![]() ![]() ![]() 当然,文献综述不一定是单独的一个部分,在《法治强化能够促进污染治理吗——来自环保法庭设立的证据》一文中,文献综述就分布在第一部分“引言”和第二部分“制度背景与理论假说”中。 但是非常疑惑,在法学论文中(除了学位论文外),为啥极少看到专门的文献综述内容? 尽管有看法认为,法学论文有文献综述内容,只不过不是那么集中,而是分布在论文的各个环节之中。 但还是比较疑惑,设置相对集中的文献综述内容,不是更易形成聚焦和知识增量吗? 信息来源 https://news.gmw.cn/2024-09/06/content_37546206.htm https://www.chinawriter.com.cn/n1/2024/0906/c404019-40314301.html http://old.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6644
文章分类: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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